我市人才安居保障细则出台 满足条件者可享1-2万元购房补助
为优化我市人才发展和创新创业环境,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在芜安居乐业,近日,《关于贯彻执行芜湖市强化创新驱动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规定提供人才安居保障事项》正式出台,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及专业技术人才等在芜湖购买首套普通住房者或可享受1—2万元安家补助及契税补助等。
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构建人才安居保障制度,我市坚持通过提供购房补助、契税补助等方式,不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并保障和改善我市人才安居条件。
本次人才安居补助新政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申请日期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适用对象为在我市就业创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或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已享受过同类型财政补助政策的人才除外)。
申请条件为,需在芜湖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满12个月,以家庭为单位在市区购买首套普通自住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并于2018年1月1日起签订购房合同,经住建部门网上备案者(二手住房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
其中关于首套房的认定,以我市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系统查询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信息为准。申请人购买商业、办公或仓储等非住宅用房后,又购买首套普通住宅房的不影响首套房认定。此外,所购房屋须为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不包括跃层面积)。
具体补助标准为:在我市就业创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技师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其安居保障补助标准为所购房屋需缴纳房产契税和2万元安家补助的总额;在我市就业创业的专科学历高校毕业生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工职业资格的人才,其安居保障补助标准为所购房屋需缴纳房产契税的50%和1万元安家补助的总额。
具体申请程序为:购房人在办理所购商品住房不动产权登记后,可向房屋坐落所在区经办部门申请安居保障补助,一套房屋仅接收产权人其中一人的一次性申请,不动产权证书上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共有人的,需要携带所有产权人的涉及第四条“申报材料”的相关资料。
所需申报材料为:《在芜就业创业人才安居保障补助申请表》、《在芜就业创业人才安居保障补助申请承诺书》、申请人身份证(已婚的申请人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书登记为共有的申请人提供所有共有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所购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一手房需附购房合同)、所购房屋契税完税证,购房发票、申请人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购房时点为准)、申请人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就业证明材料等。
此外,在芜就业创业人才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享受安居保障补助的,如自不动产权登记之日起3年内转让的,需退回已享受的契税和安家补助。对提供虚假材料恶意骗补(含应退未退)人员,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并计入诚信档案。